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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置房住宅私自改装成宾馆隐患大 家庭宾馆合规吗?

发布日期:2018-01-17

安置房住宅本是居住空间,但是郑州市某一安置房小区内不少业主却私自将住宅改建成“家庭宾馆”经营,究竟这种做法合规吗?接下来就和奇居网一起来看一下吧。

城中村改造让村民住上新的小区,他们本应享受着新家园带来的优美整洁环境,1月14日走访郑州某安置小区发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:绿化带没植被,有的是垃圾;道路被随意占用;楼道堆放杂物,贴满小广告;民宅改做宾馆揽客……

题一大串:摊贩占道、小广告、民宅私改宾馆、垃圾外溢……

安置小区内民宅改做宾馆,电动车乱停放。随后,相关人士来到西四环,这里如今的某安置小区。小区门前道路被一个修车摊占用,电动车充电桩、千斤顶等修理器材就摆放在地上,占去一半道路。

小区正中央的街心广场被卖水果和卖牛奶的商贩所占据,居民们已经习以为常。在小区内未发现任何明显的消防通道字样,相反很多楼道也被电动车和杂物占用,容易导致火灾隐患。

小区内多处住宅私自改成宾馆,小广告和灯箱广告也贴满了楼道,指引住客前往。除了安全隐患严重外,小区内垃圾外溢情况也很普遍。

住宅改成家庭宾馆合规吗?

据了解,“住改商”现象在郑州并不少见,并且很多改建后的宾馆、餐厅等既未登记,也未办理相关证件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

根据《物权法》等法律规定,“住改商”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及管理规约,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,办齐相关证件,还需本栋所有业主同意。“很多‘住改商’的店主都没有办理‘特种行业许可证’、‘消防安全许可证’、‘卫生许可证’、‘工商营业执照’和‘税务登记证’等证件,以后市民遇到类似情况,也可以先向消防、工商、税务等部门举报,以减少自己的维权成本。”相关负责人说。

按照《消防法》有关规定,餐馆、宾馆属于公众聚集场所,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、营业前必须办理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》,以宾馆为例,根据宾馆面积和所处建筑的性质(多层建筑或者高层建筑),也有不同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,一般宾馆都应配备消防应急灯和消防器材。

但很多家庭宾馆都是和客户签的租房协议,也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,很难认定他们是营业性场所,加上在居民楼里,较为隐蔽,消防部门也很难发现。

住宅改建成家庭宾馆这种现象在各大城市中比较普遍,存在问题也比较多,不仅监管起来比较难,而且安全及消防隐患也比较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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